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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居民个人于2019年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支出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2)5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 计算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以及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84784984| 提问时间:2020 06/1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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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 工资预扣的个税(30000*12-5000*12-4500*12-1000*12)*20%-16920=234000*20%-16920=29880 劳务报酬预扣的个税 (1000-800)*20%=40 汇算清缴应纳个税=(30000*12-5000*12-4500*12-1000*12+1000*80%)*20%-16920=30040 应补30040-29880-40=120
2020 06/12 16:24
84784984
2020 06/12 16:27
老师,请问有扣税义务人,工资按月扣缴怎么算呢?
王晓老师
2020 06/12 16:29
您好 工资每月预扣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金额-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5000) 然后找适用的税率,计算即可
84784984
2020 06/12 16:30
谢谢老师
王晓老师
2020 06/12 16:33
不客气的,满意请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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