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政府会计制度下如何转出工程投资?原来我是这样做双分录的: 1、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3、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固定资产 4、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现在是政府会计制度下没有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个科目,请问老师该如何做财务、预算会计双分录? 以前我单位的工程项目(全部是道路建筑工程),在支付完质保金后就是这样记帐的,不知对不对?期待老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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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13 10:48
陈诗晗老师
2020 06/13 10:58
现在新准则里面是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处理了
然后固定资产正常折旧计费用,费用最后 转累计盈余处理了的
预算会计是实际支付时就计相关的支出处理了的。
借 在建工程
贷 其他应付款 保证金
你这是按全额确认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保证金作为负债体现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