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13%,2020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从A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注明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运输由甲企业自己负责,甲企业支付运输公司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5万元,增值税税额0.45万元。 (2)从B公司购进维修设备用零部件,由于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B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1.3万元。 (3)月初外购货物一批,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24万元,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该批货物-部分发生霉烂变质,经核实造成1/4损失。 要求:分别计算该企业(1)、(2)、(3)项业务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0 06/13 08:4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业务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0*13%+0.45=26.45
2020 06/13 08:47
暖暖老师
2020 06/13 08:47
业务2是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暖暖老师
2020 06/13 08:49
业务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4*3/4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