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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利益不是包括人身吗,为什么人的身体不选为法律关系客体,人的身体和人身有什么区别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0 06/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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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盼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 活人的 (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人的身体和人具有不可分离性,是人的一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2020 06/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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