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该公司2x 18年未部分资产和负债项目的情况如下: (1) 2x18年4月1日,购入3年期国库,一 a支付价款为2034万元,债券面值000万元,每年4月1日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利率为4%。A公司将其划分为债权投资。税法规定,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2) A公司2x18年12月10日因销售商品给H公司而确认应收账款100万元,其相关的收入已包括在应税利润中。至2x18年12月31日,A公司尚未计提坏账准备。 (3) 2x18年,A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交易性证券以其公允价值120万元计价,该批交易性证券的成本为122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4) A公司编制的2x 18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100万元,该款项是A公司尚未缴纳的滞纳金。按照税法规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5)假定A公司2x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800万元,以前年度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除上述事项外,A公司当年不存在其他与所得税计算缴纳相关的事项,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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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21 19:57
冉老师
2020 06/21 20:22
你好
1、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2000+2034*4%*9/12=2061.0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20,计税基础=12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00,计税基础=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20,计税基础=12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00,计税基础=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
3、国库利息=2034*4%*9/12=61.02
应交所得税=(1800-61.02+2+100)*25%=460.25
借:所得税费用424.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25%
贷:应交所得税424.5+(1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