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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自产白酒1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 226000元,别收取包装物押金3390元,约定包装物1个月后归还。 (2)将5吨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该批白酒的生产成本是12000元,该酒厂无同类白酒市场销售价格。 (3)销售啤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元,别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押金于下月全部退还。 已知:.上述白酒的成本利润率是5%, 适用的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上 述啤酒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0 06/2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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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 06/22 19:41
暖暖老师
2020 06/22 19:57
业务1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22600+3390)/1.13*20%+10*2000*0.5=14600
暖暖老师
2020 06/22 19:59
业务2的消费税计算过程是 (12000*1.05+5*2000*0.5)/(1-20%)*20%+5000=9400
暖暖老师
2020 06/22 19:59
业务3缴纳消费税的计算式 4*220=880
暖暖老师
2020 06/22 20:00
: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14600+9400+880=2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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