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5月销售10辆小汽车给其关联方汽车4S店,不含增 值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当月汽车4S店销售10辆小汽车给消费者,不含增值税销 售价格为130万元。该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 为10%。 要求:请从消费税角度进行纳税筹划。(15分)

84784952| 提问时间:2020 06/29 10:2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正在解答中,请稍后
2020 06/29 12:58
陈诗晗老师
2020 06/29 13:03
你这里的话,假汽车生产企业卖给关联企业的时候,在这个环节的话,是生产环节流到这个下一个环节。那么这个样子的话,你在这个环节就是要按照100万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完了之后,这个4S店卖给这个消费者的时候,还要按照130万缴纳这个消费税,因为这个是属于超级豪华小轿车的时候,还要加征收一次。 那么对于这一块儿,可以考虑能不能和这个汽车生产企业直接协商,让这个生产企业直接面对这个消费者,4S店从中间代理服务费,那么这个样子4S店赚取的这个30万的代理服务费,这一块儿就不用再缴这个消费税直接按照100万缴纳就可以了。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