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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5月销售10辆小汽车给其关联方汽车4S店,不含增 值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当月汽车4S店销售10辆小汽车给消费者,不含增值税销 售价格为130万元。该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 为10%。 要求:请从消费税角度进行纳税筹划。(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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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29 12:58
陈诗晗老师
2020 06/29 13:03
你这里的话,假汽车生产企业卖给关联企业的时候,在这个环节的话,是生产环节流到这个下一个环节。那么这个样子的话,你在这个环节就是要按照100万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完了之后,这个4S店卖给这个消费者的时候,还要按照130万缴纳这个消费税,因为这个是属于超级豪华小轿车的时候,还要加征收一次。
那么对于这一块儿,可以考虑能不能和这个汽车生产企业直接协商,让这个生产企业直接面对这个消费者,4S店从中间代理服务费,那么这个样子4S店赚取的这个30万的代理服务费,这一块儿就不用再缴这个消费税直接按照100万缴纳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