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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企自己为员工办理的食堂,账务怎么处理?根据什么相关规定?工资中扣款吃饭的钱直接转钱给食堂师傅可行么?

84784963| 提问时间:2020 07/0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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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计入福利费。根据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020 07/01 22:52
阎老师
2020 07/01 22:52
不可以直接转给厨师,应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支付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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