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合资企业2018年在国内所得2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均设有分公司,本年度属正常纳税年度,在A国总所得折合人民币50万元,其中利息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8万元,税率20%,生产经营所得32万元,税率40%。在B国总所得折合人民币40万元,其中股息10万元,转让专用技术10万元,税率10%,生产经营所得20万元,税率35%,计算该企业在我国汇总纳税应交多少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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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2 14:54
陈诗晗老师
2020 07/02 14:59
A国 50*25%=12.5
10*20%+8*20%+32*40%=16.4
A国不用补交的。
B国 40*25%=10
10*10%+10*10%+20*35%=9
B国所得补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