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单位是“管委会和国资公司合作成立的一家投资国企性质”,财务总监是法人,董事长是另外一个人。 因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的理由,让刚入职的财务普通职员(非管理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是否合理?有哪些风险?

84785013| 提问时间:2020 07/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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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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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2 15:02
陈诗晗老师
2020 07/02 15:06
不合理,财务负责人是要具有相关的职称和经验能力担任的。 可能导致其财务人员挂名,没担实责,导致不能胜任。 还可能存在挂名,不具实权
84785013
2020 07/02 15:08
有何风险?
陈诗晗老师
2020 07/02 15:12
可能导致其财务人员挂名,没担实责,导致不能胜任。 还可能存在挂名,不具实权 可能出现被冒名违规操作,挂名人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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