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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 批物资,相关资料如下: (1) 2019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2) 2019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 3万元, (3) 2019年5月2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应交消费税10万元;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要求: (1) 写出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 (2)写出5月1日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3)写出支付消费税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0 07/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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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1) 写出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80 贷,原材料80 (2)写出5月1日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1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进1.3 贷,银行存款11.3 (3)写出支付消费税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10 贷,银行存款10 借,库存商品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0
2020 07/0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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