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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汇算清缴补交所得税,用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后,造成资产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期初,结果不等于利润表本年累计数。要使得数据相等要怎么调?或者调哪里?

84784980| 提问时间:2020 07/0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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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发生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是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符合这个勾稽关系就不需要调整的
2020 07/06 21:05
84784980
2020 07/06 21:23
老师,如果我汇算清缴补交2,资产表中未分配利润期初数据5,期末数据10,而利润表中的本年累计是7,虽然资产表与利润表的数据不对等,但是它符合勾稽关系,那么季报时按这个数据上报是没有问题的,是吗?
邹老师
2020 07/06 21:24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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