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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M企业委托N企业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7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00元,增值税为1300元,另支付消费税5000元,材料加工完毕后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要求: (1)编制发出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2)编制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3)编制支付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4)编制收回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84784987| 提问时间:2020 07/0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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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借 委托加工物资 7万 贷 原 材料 7万 借 委托加工物资 1 应交税费 0.13 贷 银行存款 1.13 借 应交税费 消费税 0.5 贷 银行存款 0.5 借 原材料 8 贷 委托加工物资 8
2020 07/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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