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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享受?

84785038| 提问时间:2020 07/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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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符合条件才可以享受加计抵减 税务局身边增值税的时候会提醒
2020 07/10 10:23
84785038
2020 07/10 10:32
什么条件才可以啊,我是建筑工程行业,需要什么条件呢,老师
小黎老师
2020 07/10 10:34
您好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84785038
2020 07/10 10:42
我单位符合吗
小黎老师
2020 07/10 10:50
您好,要看您单位有没有提供生活服务的项目啊 目前看应该是不符合的
84785038
2020 07/10 11:03
应该是什么样的服务项目呢,老师
小黎老师
2020 07/10 11:18
您好,生活性服务业哦 就是一般的餐饮 教育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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