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是有四家企业甲乙丙丁,甲方是购买方,乙丙是中间商,丁是厂家,丁给丙的价格是350,丙给乙的价格是420,从账面丁给甲方供货并开发票单价是420元,甲给丁直接打款,丁把多余的70直接转给丙,丙再给乙转40,我们公司是丙,我们要每月和丁以350的价格结算他给甲供的货,因为丁不垫资,丙要垫资,我们领导说想和丁共同建立一个共管账户,可以这样吗?我们要怎么做这样的业务最合适,要怎么做账,求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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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我觉得从您的表述来看,实际上丁和丙在账面上都没有任何关系,,乙丙这样就都不确认收入的是吧
2020 07/13 12:58
84784958
2020 07/13 13:03
要确认收入的老师,
文老师
2020 07/13 13:05
那我觉得还是正规的丁开票350给丙,并开390给乙,乙开420给甲,这是正规的业务流程的
84784958
2020 07/13 13:07
但是乙和丙没有资质投标,只能是丁和甲签署合同
文老师
2020 07/13 13:14
那这样的话,具体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共同为某个项目的可以开共管户的
84784958
2020 07/13 13:21
具体的流程就是账面上是甲和丁两个人的业务,但是没有乙和丙,丁没办法和甲签合同中标,所以丁要把差价70转给丙,丙留下自己的30再转给乙所得的40,这些都需要走对公账户的,也都可以开发票,还有一点就是需要先供货,但是丁也就是厂家不会垫资,这个钱由丙先付款,每个月和丁结一次账。丙是因为没有资质,所以不能直接和甲签署合同,只能由丁出面签订合同,但是丙也是实实在在买丙的货
84784958
2020 07/13 13:23
但是从甲的账面上看就是和丁合作的,钱也直接打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