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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退回。货物发票联丢失。发票是普通发票。此时发票可以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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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发票丢失不能作废
2020 07/14 12:36
84785008
2020 07/14 12:39
那一般需要怎么处理呢?
玲老师
2020 07/14 12:40
实际工作中就是开红字发票,
84785008
2020 07/14 12:42
开红字发票不就是隔月的发票作废吗?
84785008
2020 07/14 12:43
发票联次不全,应该不可以开红字发票吧
玲老师
2020 07/14 12:51
你好,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发票联次不全的,不能作废,也不能开红字发票
84785008
2020 07/14 12:57
那这张发票要怎么处理呢?就按照正常的发票处理吗?
84785008
2020 07/14 12:59
实际工作中就是如果当月发票就作废,隔月的就红冲是吧?
玲老师
2020 07/14 12:59
实务中就正常开红字发票了
下面是正规处理的规定
发票遗失不可开具红字发票,发票遗失的处理办法如下:一、发票开出未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
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二、发票开出已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
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三、遗失已开具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开票方的财务章(公章),可以作为合法凭证入帐。
84785008
2020 07/14 13:06
这个规定都是说的专票,
84785008
2020 07/14 13:07
有专门说普票的吗?我丢失的发票是普票
84785008
2020 07/14 13:10
如果我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和记账联,2联都丢了。我要怎么处理呢?
84785008
2020 07/14 13:11
就是发票已经开出,我还没有给客户,但是发票联和记账联都丢了。要怎么处理?
玲老师
2020 07/14 13:21
你好,没有专门规定普票的,,丢失发票那一方需要向税务局报告,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都是开红字发票了。
84785008
2020 07/14 13:23
好的,谢谢老师。
玲老师
2020 07/14 13:34
您好,不客气,祝您工作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