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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人和投资人不是一个人,收到的实收资本都是投资人的,但是让以法人的名义写实收资本,怎么做比较合理

84784968| 提问时间:2020 07/1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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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外账是这样处理的,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2020 07/14 17:50
84784968
2020 07/14 17:52
我的意思是,都以法人的名义写实收资本合理吗,其实不是法人投资的,有时候打款进来还是别人的名字,这也合理吗
邹老师
2020 07/14 17:57
你好,不合理,需要以股东个人名义打款进来,才可以计入实收资本科目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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