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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转让土地涉及哪些税?如何筹划能合理避税?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0 07/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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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珂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 如果公司分立的话:优点: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特殊性税务处理下的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公司税负大大减轻。缺点: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受到时间限制。或者把这两个公司合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020 07/15 16:39
84785006
2020 07/15 17:07
如果是母公司划转全资子公司呢,是不是不涉及任何税种呢
小珂老师
2020 07/15 17:12
会涉及土增、增值税等
84785006
2020 07/16 09:00
3、关于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一条第(二)的规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新修订版)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征收增值税必须视“有偿”行为,而母公司给子公司是无偿划拨土地,不具备征收增值税的前题条件,因此不征收增值税。 4、关于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是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前题条件。母公司无偿划转土地到其子公司名下,是无偿的行为,不构成土地增值税征收的要件,所以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小珂老师
2020 07/16 11:24
同学,你说的这个文件指的是无偿划转呀。
小珂老师
2020 07/16 11:25
1、增值税 公司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且被投资企业取得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因此,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如果该不动产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不动产以差价(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为销售额,自建的不动产以全价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2018年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10%计税,2019年则按新税率9%执行。
84785006
2020 07/16 14:26
母公司转给子公司不属于无偿划拨吗?
小珂老师
2020 07/16 14:39
同学您好。这要看你们双方的约定协议合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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