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经济法 老师,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还是有点懵,可以解释一下吗? 比如说:拆除房屋是属于事实处分,说所有权消灭,这个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想不想拆不是我自己的意思说了算吗?但是所有权转让又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这个后果为什么又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了?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0 07/17 09:2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 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主要区别: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通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进行的处分行为,比如赠与中的交付,对物权的抛弃等,法律上的处分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事实上的处分是通过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进行的处分,比如吃馒头就是对馒头的处分,一般因为不牵涉社会利益,也不产生法律意义。
2020 07/17 10:32
84784997
2020 07/17 23:34
老师,那举个例子,建筑房屋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的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这里法律规定的是啥,建成之后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是的话那所有权转让为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这个转让之后所有权不也就是转让给的那个人的吗?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