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乙公司”明细科目借方余额60万元,“应收账款--丙公司”明细科目贷款余额40万元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3万元。甲公司未设置“预收账款”科目。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向乙公司销售L产品2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产品已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尚未收到。 (2)15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M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万元,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0 07/17 17:3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1 借,应收账款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销2.6
2020 07/17 17:34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