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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个税时,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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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020 07/21 09:49
84784986
2020 07/21 10:09
那我申报个税时,那我怎么申报呢
玲老师
2020 07/21 10:12
您好,您实际是什么情况?如果只是居民单位职工的工资,就在自然人申报系统里填写综合申报表申报
84784986
2020 07/21 10:14
我们老板就是香港人
84784986
2020 07/21 10:14
我要申报个税怎么申报呢
玲老师
2020 07/21 10:17
你好,
新个税关于外籍人员特殊情况的变化
1、外籍个人是否还有附加减除费用?
税制改革前,对外籍个人规定了附加减除费用,也就是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的标准,一共可扣4800元。而新个税取消了外籍个人的差别待遇,无论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一律都只扣5000元。
2、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津补贴是否还能继续享受?
税制改革前,用人单位为外籍个人实报实销或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以及外籍个人发生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后,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在内容上与上述相关补贴性质类似。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统一内外人员待遇,对上述外籍个人的8项补贴设置3年过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上述两类政策不得同时享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经选择,不得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3项津补贴免税政策。
四、计算示例
例1:比如一位美国人,属于居民纳税人,因美国总公司派遣到中国上班,当月在中国取得工资50000元。同时业余兼职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
他选择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有60岁以上的父母,比如有15岁上初中的孩子,当月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
当月工资应纳税额(50000-5000-3000)*10%-2520=1680元
84784986
2020 07/21 10:31
这个我知道,就是我申报的时候,不清楚操作
玲老师
2020 07/21 10:34
在自然人申报系统里填写申报,您具体是哪一块不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