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乙双方于2016年1月1日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甲未还钱且对乙避而不见,2017年11月30日乙于同学聚会中与甲相遇,并进行催讨,甲拒绝清偿,则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B.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C.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D.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老师啊能帮解讲下吗?日期段的总弄不清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0 07/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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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这个题目的答案是C对,
2020 07/25 09:43
暖暖老师
2020 07/25 09:43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约定借款归还之日起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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