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司为项目公司,员工由A、B两方股东派驻,社保、人事均在原股东公司,现A公司派驻员工工资直接由项目公司代扣个税后发放,B公司派驻员工工资还是在B公司发放,但需由项目公司将派驻员工应发工资(未扣税)直接转至B公司,B公司再发放,请问要完善什么手续来规避项目公司的个税风险?能不能由项目公司与股东B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B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84784984| 提问时间:2020 07/2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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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就可以了,或者B公司代发工资
2020 07/28 11:35
84784984
2020 07/28 11:48
老师,现在的问题是B公司派驻的员工应发工资要由项目公司未扣个税公对公转到B公司
朴老师
2020 07/28 11:55
你好,那就是B公司给A开发票,然后B做成员工发工资报个税
84784984
2020 07/28 11:58
意思就是做成劳务派遣性质?需要签合同吗?不能直接照着项目公司的工资表做账,转钱吗?
朴老师
2020 07/28 12:06
对的,可以签合同的哦,按照工资表做账转钱就行
84784984
2020 07/28 12:25
我问的就是工资表上不扣税,直接转应发数过去,除了开发票,要签什么合同规避?
朴老师
2020 07/28 12:27
签劳务派遣合同就行
84784984
2020 07/28 12:29
不开发票,直接工资表做账,能不能跟B签委托扣个税协议,让B承诺代扣代缴,然后我照工资表应发数转过去?
朴老师
2020 07/28 12:31
不行,b要给你开发票才行,不然就是你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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