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咨询一下,分公司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并开具集团公司的发票。分公司有单独的税务登记,目前按照小规模每季度零申报增值税,是否合规?那么分公司是否还涉及各类税务的申报,比如印花税应该由分公司申报还是集团公司申报?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0 07/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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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可以自己单独核算,单独申报的的哦,印花税自己申报就可以的哦
2020 07/30 10:49
84785007
2020 07/30 11:14
我看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是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我用集团公司的名字签的合同,用分公司的税务名义去交印花税,可以吗
84785007
2020 07/30 11:16
还有一个问题,所有涉及交印花税的合同,都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按照合同金额和应税税率,申报印花税吗。还是只要收入方申报就可以
朴老师
2020 07/30 11:25
分开核算的,自己叫自己的就行了,购销都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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