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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和代销货物都视同销售,是同一个货物在这个销售过程中要交两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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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增值税这块视同销售的范围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能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 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受托方售出代销货物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照销售额计算销项税。
视同销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视同买断形式,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的形式。
视同买断形式下,按照正常的销售处理——
委托方: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需要交销项税额;
受托方:收到商品时记进项税额,卖出商品后就商品的销售收入交销项税额。
收取手续费形式——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照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受托方:仅就收到的手续费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并不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
2020 07/3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