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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一里的增值税一章“单位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说人”是什么意思?不是收钱的开发票交税吗?这里怎么是付钱的交税?

84784964| 提问时间:2020 08/0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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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单位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对于租赁这块,是收钱的开发票交税。如A租赁食堂给个人B经营。A交租赁不动产的税,B必须交生产经营的税,如餐费收入,与A无关了。
2020 08/03 15:34
84784964
2020 08/03 15:39
“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这里的纳税不就是交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吗?因为前面说的是租赁,不是B的经营,跟B 交的税没关系吧?还是有点绕
江老师
2020 08/03 15:43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是承租人或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而不是出租方或发包方发生应税行为,所以税法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比如 你学校下面的食堂 承包给B来经营; 实际是B发生的 经营应税行为 。这个应该是B作为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来交纳税费的。
84784964
2020 08/03 15:56
B交6%的餐饮收入增值税,出租方交9%的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对不对? “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指B 租下来以后的经营餐饮应纳的税,不是A出租食堂应纳的税?
江老师
2020 08/03 16:01
一、你说的完全正确,B需要交6%的餐饮收入的增值税,出租方交9%的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或者是简易计税的按5%缴纳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你问的第二句话也是说的完全正确。 二、政策来源: 实施细则第十条里所说单位即暂行条例第一条里说的单位和个人中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有点绕,你自己好好想想就明白了。指这种纳税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纳税人是租或承包此单位的单位或个人、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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