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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跟经济法哪些可以提折旧哪些不可以,分不清了

84785032| 提问时间:2020 08/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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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我国准则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均须计提折旧。 应计折旧的7种特殊情况(下列情况均需计提折旧):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不需用固定资产 ④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后调整资产价值,但不调原计折旧) ⑤因经营任务变更而停用的固定资产 ⑥因季节性经营而停用的生产设备 ⑦因修理而停用的设备(属于资本化除外)
2020 08/04 09:41
84785032
2020 08/04 09:44
但是经济法跟实务有区别,经济法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都不能提,实务是不是可以提
紫藤老师
2020 08/04 09:45
对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84785032
2020 08/04 09:46
那就是实务未投入使用的所用东西都能提,经济法除了房屋建筑物可以,别的都不行
紫藤老师
2020 08/04 09:46
对的,这些考试的一般是考选择题
84785032
2020 08/04 09:48
好的 谢谢老师
紫藤老师
2020 08/04 09:48
不客气,如果你对我的解答满意可以评个五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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