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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兼职律师从非雇佣的律师事务所取得的所得是属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吗?还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84784983| 提问时间:2020 08/0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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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税时,不再减除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的税率,计算扣税
2020 08/07 22:33
84784983
2020 08/07 22:35
所以无论是不是雇佣所在律所都一样是按工资来算是吗?
84784983
2020 08/07 22:38
老师,我不懂,跟书上的定义我不理解
小轩老师
2020 08/07 22:43
您好,您书上的定义是律师自己聘请的助理,这个律师助理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84784983
2020 08/07 22:45
第一条,个人兼职不是按劳务报酬来申报的吗
小轩老师
2020 08/07 22:57
您好,律师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所以这个兼职律师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六条规定的,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84784983
2020 08/07 23:00
因为以全额记入扣缴个人,所以就是跟工资一样的性质,不属于劳务报酬,老师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小轩老师
2020 08/07 23:10
您好,是的,可以这样理解,兼职律师是属于一种特殊情形缴纳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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