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 今年补发去年的工资35000(去年已经按月申报个税工资,但是未发放),托到今年补发,请问,若不算社保公积金等,假设一年一共不超6万就不用交税,请问,8月份补发去年欠的,是应该按照去年的一年不超过6万?还是今年到年底累计也不能超过6万? 这补发去年的,是以去年6万为准,还是以今年到年底一共不超过6万为准呢?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0 08/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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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以去年的为准,是去年的工资,去年计提了
2020 08/12 18:13
84784997
2020 08/12 19:16
老师, 1.本月补发去年的,只要合计不超出去年的标准就不用交税是吧? 2.本月补发去年的,不算在今年的标准里,是吧?老师,我这样理解对吗?
朴老师
2020 08/12 19:39
1.是的 2.是的,补申报去年的,如果税局不同意就只能算今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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