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股东赵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应于2019年7月1日前缴足,7月1日赵某实缴资本为20万元,剩余部分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9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10%,发生借款利息10万元,则2019年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借款利息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A.10(万元)B.10-(100-20)×10%×50%=6(万元)C.10-100×10%×50%=5(万元)D.0B答案的百分之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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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10%是银行利息的利率,在未交足实收资本的情况下,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得扣除实收资本的占比。
2020 08/16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