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去年对方公司法人根据合同要求,个人垫付质保金6000元给我单位,我单位出具收据注明收到该公司的质保金,今年我单位要公对公通过银行转账退还质保金,但对方公司提出忘记做账,就算补录之后,质保金退到他们账上,他们再支付给法人会有很大风险,请问风险点具体是在哪里,应该如何规避?另外如果对方公司以正式文件提出放弃该质保金,我单位是否会有风险

84784979| 提问时间:2020 08/1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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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风险点就是公司财务操作不规范,容易被股东质疑,引起税务的注意,有可能会被稽查。如果对方公司以正式文件提出放弃该质保金,贵单位不会有风险的。
2020 08/18 20:42
84784979
2020 08/18 22:39
你好,老师,那对方公司应该如何做账或者是准备佐证材料规避这种风险呢
王雁鸣老师
2020 08/18 22:46
您好,对方公司,可以补做账处理,先开收据收老板现金,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姓名,再做支付质保金,借:其他应收款-质保金,贷:现金。来规避这种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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