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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请问,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5‰部分以后年度还可以扣除吗?

84785038| 提问时间:2020 08/1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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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5‰部分,以后年度不可以再扣除
2020 08/19 15:40
84785038
2020 08/19 15:48
好的,谢谢老师
84785038
2020 08/19 15:51
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入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基数,注意两个事项:1、从事股权投资不仅仅指专门从事,;2、认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但不认可计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这第二点如何理解呢?
邹老师
2020 08/19 15:56
你好,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扣除的计算,但是不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84785038
2020 08/19 16:00
还是没弄明白,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扣除的收入基数,即(营业)收入的5‰?不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又如何理解?
邹老师
2020 08/19 16:03
你好,这个不需要理解,是规定,记住就好了 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扣除的计算 但是不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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