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医疗期和累计病休期一回事吗?

84784998| 提问时间:2020 08/23 00:5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萱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例如,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8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15日至9月14曰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间再次病,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20 08/23 01:11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