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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但已开具发票, 只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那发票上的金额部分不用做账,月底账上的收入额 就会和开票系统里的 销售金额不一致了吗?账表有差异吗?

84785010| 提问时间:2020 08/2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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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一般开具发票就可以确认收入了,如果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是不能开票的。
2020 08/24 16:09
84785010
2020 08/24 16:13
如果不开发票,那也就不用把销项税确认应收了,**如下: 38、某企业赊销商品时知晓客户财务困难,不能确定能否收回货款,为了维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仍将商品发出并开具销售发票,对于该赊销,不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答案: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因某企业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阎老师
2020 08/24 16:20
如果是考试,这样没问题。如果是实务,类似情况一般会确认收入。这种情况比较极端
84785010
2020 08/24 16:25
好 谢谢老师 这个知识点我也是死记的,不理解所以心里很纠结
阎老师
2020 08/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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