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初级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消费税部分,包装物的租金和押金怎么区分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0 08/28 19:2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萱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一、包装物租金: 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也要作为计算所得税中的应税收入予以考虑。 二、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是一致的(啤酒、黄酒除外) 1、单独记账的押金,1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 3、除啤酒和黄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020 08/28 19:38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