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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批外购存货年初、年末借方余额分别为9 900万元和9 000万元,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35万元,该批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贷方余额分别为940万元和880万元,当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税法规定,该笔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包括在内。 1、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这部分在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需要利润减去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这部分吗 2、此题年初未9900年末9000 我要考虑是因为卖掉了900的存货 同时要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题目是没有 但是年初9900 年末9000 我就想着是卖掉了

84784965| 提问时间:2020 09/0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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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1,存货转回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中要考虑的,这个计提和转回计税都是不认可的 2,没太明白您这里的意思
2020 09/03 14:41
84784965
2020 09/03 21:09
第二问 存货年初9900 年末就只有9000 我理解的是 年初到年末期间 就相当于买掉了900的存货 既然卖掉了900的存货 是不是要转回卖掉部分的跌价准备冲减成本 但是答案考虑卖掉的900部分 但是我这么考虑也没有错吧 给了年初给了年末 那不就是年末减年初 等于当年发生的?
陈诗晗老师
2020 09/03 23:00
你的考虑没有问题,思路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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