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股东个人从银行贷款40万,股东个人再把这40万借给公司,银行收的这个利息是从我公司还款给股东个人,股东个人再还款给银行。我们公司在给股东个人利息款的时候能不以“利息股息红利”支付吗?因为这个钱是给公司经营使用,公司承担的利息再纳个税是有点不合适了

84785011| 提问时间:2020 09/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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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不可以,因为你这个钱不管是给来干什么的,反正呢,你是从股东那边借的,你利息给了股东所以说这部分就是要按利息所得来交税。
2020 09/14 16:27
84785011
2020 09/14 16:29
老师能换个什么形式不交税吗
84785011
2020 09/14 16:30
如果交税是按股息红利纳个税吗
小云老师
2020 09/14 16:35
如果不交你给的这个利息你在企业所得税里就不能税前扣除
小云老师
2020 09/14 16:36
交税是按股息红利交的
84785011
2020 09/14 16:39
那税前就不扣了,因为这个钱纳税20%,企业所得税调增也就是5%或者10%
小云老师
2020 09/14 17:03
那你可以账上就不做利息支出了,做个其他招待费什么的把钱转出去然后纳税调增
84785011
2020 09/14 17:13
每个月有固定利息,每个月做成招待费?
小云老师
2020 09/14 17:38
同学,你又想不交个税,账上肯定就不能体现利息呀
小云老师
2020 09/14 17:39
你要想正常做利息就只能正常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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