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B公司将其所以权的房屋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租期为3年,租金总额(含税)为300000元,租金需按9%缴纳增值税,预收租金时不需纳税,确认租金收入需缴纳增值税。租赁开始日(2017年1月1日)预收租金180000元,其余租金待租期届满退还房屋时(2020年1月1日)结清。B公司于每年12月31日按直线法确认当年的租金收入,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要求:编制其会计分录。 (1)2017年年1月1日,预收租金。 (2)2017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 (3)2019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 (4)2020年1月1日,收入房屋和其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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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 09/17 05:24
暖暖老师
2020 09/17 06:12
1.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预收账款165137.61
应交税费销项税17862.39
暖暖老师
2020 09/17 06:13
2.借预收账款91743.12
贷其他业务收入91743.12
暖暖老师
2020 09/17 06:15
3.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91734.12
应交税费销项税8265.88
暖暖老师
2020 09/17 06:15
4.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