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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销售额/(1+3%)*2%吗?

84784948| 提问时间:2020 09/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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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不是,这个湖北之外地区是可以按1% ,这个是给优惠疫情期间才有的,
2020 09/27 09:30
84784948
2020 09/27 09:43
1.正常情况还是按我刚说的处理对吧? 2.如果这样的话,那湖北销售固定资产也是免税的吗? 3.这样处理就是直接按1%征收,而不是减按1%呀。
maize老师
2020 09/27 09:56
1.是的,这个3.1-12.31号之前之后这个是按你说处理,2 是的,是的,3这个说减按就是按1% 的意思,不是减1%是按1%
84784948
2020 09/27 10:01
减按应该是:收入/(1+3%)*1%吧
maize老师
2020 09/27 10:14
不是,就是收入/(1+1%)*1%这样的,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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