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单位,那么,股息红利是不是作为法人单位的投资收益,并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84785033| 提问时间:2020 09/28 14:2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2020 09/28 14:2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