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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广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本年5月,取得广告设计收入不含税价款86万元,奖励费收入3.18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3万元。要求:计算甲广告公司上述业务的应纳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可抵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86+3.18/1.06)*6%+3/1.09*0.09这么算的理由

84784998| 提问时间:2020 09/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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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个人认为答案是(86+3.18/1.06)*6%-3*1.1。
2020 09/2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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