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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赠予房屋,受赠人按赠予时房屋公允价乘20%交个税。 受赠人转让赠予房屋,按转让收入扣除原捐赠人取得房屋的成本及支付的税费交个税,这会不会重复纳税??2020-10-13 14:14

84784974| 提问时间:2020 10/1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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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不会,两回事,一个是受赠属于偶然所得,出售是财产转让所得
2020 10/13 15:55
84784974
2020 10/13 15:58
偶然所得是按公允价计算个税,财产转让是转让收入扣除的原捐赠人取得房屋的成本(这里没有扣除受赠时的公允价),是不是会重复??
小云老师
2020 10/13 16:00
是两回事呀,受赠是一件事,转让是一件事
84784974
2020 10/13 16:06
有没有看我写的啊,偶然所得是按公允价交税的还是成本价交税??
小云老师
2020 10/13 16:09
同学,你看一下你前面的提问,你并没有问我到底是公允价值还是按重按成本来算,你只是说是不是重复纳税了,我回答你是没有重复,是两件事。 偶然所得按公允价值乘20%缴纳个税
84784974
2020 10/13 16:14
我知道前面没问啊,那是你没有回答到我的问题上来,我才问的。我知道是两码事,我问的是计税依据这款!那转让收入扣除公允价还是原房产成本?如果是扣原房产成本,是不是会重复?
小云老师
2020 10/13 16:22
转让收入扣除之前受赠时的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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