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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题为什么是属于2021年所得啊

84784980| 提问时间:2020 10/1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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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寒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你好! 该题目对应的股权激励所得属于2020年(行权期)。 答案中对应政策的截止期限是2021年,属于新个税法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也就是说只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行权都可以按照全额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 如有疑问,可再次咨询。
2020 10/16 14:35
84784980
2020 10/16 15:51
那过了这个期限,就是要并入综合所得了,对吗?
刘之寒老师
2020 10/16 16:36
你好!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明确之后的政策,只是说另行明确,见财税2018第164号文。建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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