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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税里面的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什么情况下一年扣3600元,什么情况扣480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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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020 11/01 15:42
84785037
2020 11/01 15:43
老师那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什么税率表,低价售房适用什么税率表呢?
庄老师
2020 11/01 15:44
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也是累计综合税率表。低价售房适用也是一样的,
84785037
2020 11/01 15:46
但是是单独适用的对吧老师
庄老师
2020 11/01 15:47
是的,也可以并入一起累计计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该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即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庄老师
2020 11/01 16:00
你好,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差价部分”含义:
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二、过渡期:
该政策不存在过渡期间。
三、适用范围: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的,职工相当于有所得,职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适用文件:
1、《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六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
五、政策规定:
1、财税[2018]164号第六条: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
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三、[条款废止]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六、如何单独计算个税?
1、符合条件的低价售房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不同,纳税人没有选择的权利,不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只能单独计税。
2、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实际操作:
第一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公式: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东方税语有限公司为提高职工福利,2019年8月份将外购的房屋100套销售给单位员工,每套购买价300万,每套低于购买价120万元(实售每套180万元)。
答:除以12后每月平均100000元,对照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则应纳税额=1200000*45%-15160=524840元
庄老师
2020 11/01 17:02
祝你周末快乐,如果满意,五星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