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本期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半成品)一批, 发出委托加工的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按合同规定,支付受托方加工费6 000元、增值税税额780元,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半成品无同类应税消费品市场销售价格。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并向甲企业开具了合法票据。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半成品后,本期生产领用了50%。本期内取得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6500元,己向购货2431.6元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应作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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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 11/05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