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公司有120万坏账,收不回来了,如何操作呢?

84784978| 提问时间:2020 11/0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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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请问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么
2020 11/05 12:10
84784978
2020 11/05 12:12
是这样的,以公司名义借给其他公司的,现在收不回来了
bamboo老师
2020 11/05 12:14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84784978
2020 11/05 12:16
这个需要怎么备案不?需要税务报备不
bamboo老师
2020 11/05 12:17
请问什么原因收不回
84784978
2020 11/05 12:20
就是那边经营不善,付不了了
bamboo老师
2020 11/05 12:22
第十九条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 第二十条 现金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二)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三)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 (二)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三)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 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84784978
2020 11/05 12:25
老师,那他这个专项报告怎么出呢?真的要去税务备案吗?有没简单点办法,又不被查的
bamboo老师
2020 11/05 12:26
符合条件的 事务所出审计报告 然后去税务备案 不然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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