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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劳务报酬预交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以及年度汇算清缴个税时的计算方式

84784952| 提问时间:2020 11/0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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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1.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先预交个税: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次年汇算 :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020 11/05 13:59
84784952
2020 11/05 14:40
老师,那么汇算清缴个税的时候,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适用的税率是一样的吗?还是说劳务报酬的税率汇算清缴时还是按20%计算?
meizi老师
2020 11/05 14:44
你好   是的 都是按个人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  不是的。  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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