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汽车生产厂为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中华加工厂加工摩托车20辆,委托合同注明成本为每辆8000元,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费20000元,税款2600元;收回后,全部对外销售,每件不含税价格为11000元。 2)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150辆,全部销售,其中10辆搭配豪华真皮椅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25万元。其余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20万元。均收取手续费1000元。 3)本月还特制10辆小汽车赠送给股东6 4)购进生产用钢材1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0万元,增值税91万元。在运输途中不慎遗失1吨钢材。特制小汽车生产成本为每辆10万元,小汽车成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3%,摩托车消费税税率10%。请计算:汽车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各是多少?可以如何筹划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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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增值税
1,11000*13%*20-2600=26000
2,150*25*13%+140*20*13%+1000/1.13*13%=966.54
3,10*6*(25*10+20*140)/150*13%=158.6
4,10*(1+8%)/(1-3%)*13%=1.4474
消费税
1,11000*20*3%=6600
2,150*25*3%+20*140*3%=196.5
3,10*(1+8%)/(1-3%)*3%
可以考虑成立一4S店专门 销售公司,由制造企业销售到4S店,然后4S店再进行销售,这样消费税,就只是在制造企业销售时交纳。
2020 11/11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