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一下我们老板想跟供应商谈合作,让供应商成立一个分公司给他用,分公司跟我们老板的客户签合同,然后我们老板自己的公司又在这个供应商的主体公司这进货,卖给老板的另一个公司,然后另一个公司卖给供应商成立的这个分公司,这个模式合法不?A和B是关联公司,A卖产品给C,C卖给D,D又卖给B,B卖给F,这个业务模式有风险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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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
这并不影响,你这是属于企业间正常的经营交易。,这是正常商品流通。
2020 11/25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