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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丶特许权使用费丶稿酬在计算的时候有喝问题。 比如劳务报酬8000 8000*80%*20%=1280 如果有工资9000 (9000-5000)+8000*80%= 而不是(9000-5000)+8000*80%*20%

84784961| 提问时间:2020 11/2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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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因为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9000-5000)+8000*80%计算的是综合所得,这个数据要去套综合所得的税率来计算综合所得的个税。
2020 11/25 22:14
宇飞老师
2020 11/25 22:15
8000*80%*20%=1280 这个是预扣,最终要把综合所得的个税减去这些预扣的得到最终汇算清缴要补的或者退的个税
84784961
2020 11/25 22:16
他不是套的劳务所得表来的嘛?怎么又套综合所得,我知道啥意思。但是劳务单独算就用劳务表来记,和工资算就用综合表来记啊?
宇飞老师
2020 11/25 22:18
劳务所得那些平时算的都是预缴个税,那个时候套的是劳务表税率,是算的预扣个税;最终劳务所得要并入工资这些一起算综合所得。这个才是最终汇算清缴的目的,然后减去之前已经预扣的就是要补的或者退的。两条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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